業務專區
1.電話聯繄本局(災害搶救科保養場03-3709754#111、115)、確認受贈單位及車種
2.填寫捐贈申請書(捐贈人親簽)後領取市府同意函
3.捐贈人與車商訂約
4.車商辦理相關免稅事宜
5.完備本局必要配備(無線電、警示燈、GPS等)
6.檢附領牌資料送本局用印
7.通知交車日後,規劃及辦理捐贈儀式
8.車商開立收據及繳交相關文件後,本局寄發收據
5、車輛捐贈程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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