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4-04-16

義勇消防

一、成立目的:

   本市幅員遼闊,轄有國際機場、大型工業區、重大公共建設及南北桃園都會區,人口匯聚且災害發生風險高,基於「政府力量有限,民間資源無窮」,乃依消防法規定成立桃園市義勇消防總隊,下轄第一義消大隊、第二義消大隊、第三義消大隊、第四義消大隊、特搜義消大隊、防火宣導大隊及救護義消大隊等七個大隊,協助消防局執行救災、救護及宣導任務,以確保市民享有安全、安心的家園環境。

二、簡介:

   桃園義消的歷史淵遠流長,最早可追溯到民國36年,當由於火災狀況頻傳,因此「桃園義勇消防隊」於焉成立;而後隨著桃園縣政府成立,中壢、楊梅、平鎮、龍潭、新屋、觀音等六鄉鎮先後組織義勇消防隊,並合編為「桃園縣義勇消防隊中壢區隊」,其後亦成立桃園區隊。隨著人口增長,各行政區紛紛成立義勇消防分隊;作為各區的救災重要能量,各義勇消防分隊成為當時救災的核心力量。

  民國89年,隨著「桃園縣消防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拍板定案,桃園縣消防局正式成立,在首任局長謝呂泉的帶領下,更成立首支由義消人員組成之「鳳凰志工隊」。

    民國103年隨著桃園縣升格為桃園市,本市義消組織亦更名為「桃園市義勇消防總隊」,由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特搜、防火宣導、救護等7個大隊組成;義消人員係平時從事各自本業,於當地消防單位有救災救護、防火宣導等勤務需要時,協助消防人員從事各項災害搶救、緊急救護及防火宣導等工作之民力組織;在消防人員編制有限的情況下,義消人員對於協助政府推展消防工作、深入基層社區防火宣導之成效顯著,也因為義消人員投入工作必須有熱心公益、犧牲奉獻的熱忱,故普遍獲得社會大眾一致肯定與讚揚。

三、本局義消人員任務:

(一) 救災義消人員:以協助災害搶救、山(水)域救援為主要任務。
(二) 救護義消人員:以協助緊急救護為主要任務,需接受相關救護專業訓練。
(三) 防火宣導義消:以協助防火宣導為主要任務,宣導正確的防火防災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