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修斌

第二大隊 隊員
112年度消防工作楷模
顏修斌

具體事蹟

  • 一、112年督導或執行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現場檢查及抽查工作,每半年合計達25家。
  • 二、112年上半年度檢修申報業務,專責區甲類場所申報率達90%以上。
  • 三、112年上半年防火管理列管場所─自衛消防編組訓練執行率達85%以上。
  • 四、112年7月2日楊梅區中山南路工廠火警搶救勤務,擔任幕僚工作。
  • 五、112年3月22日第二救災救護大隊執行三申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兵棋推演暨組合搶救演練,擔任幕僚工作。
  • 六、111年未成立管委會公寓大廈未申報舉發後,完成申報,建築物11戶以上50戶以下。
  • 七、111年8月18日楊梅區中山北路一段工廠火警勤務,擔任幕僚工作。
  • 八、111年7月4日中壢區培英路6間公司住宅火警勤務,擔任幕僚工作。
  • 九、110年4月30日至111年2月27日止,辦理雀集有限公司不合規定之爆竹封存及銷毀勤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