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火災預防科
【案例宣導】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作動 自行撲滅火災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大園分隊轄內住宅火警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作動案例
壹、案由:大園分隊轄內住宅火警,由於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下簡稱住警器)警報作動,讓住戶提前察覺火災發生,在火勢尚未擴大前,使用滅火器撲滅火勢。
貳、案例:
一、 發生時間:106年4月12日17時�
二、 發生地點:桃園市大園區○○路住宅
三、 死傷情形:無人傷亡
四、 起火原因:以小孩玩火引火之可能性較大
五、 火災概況:
(一) 建築物概況:
1. 現場為地上4層RC構造住宅,起火樓層為2樓房間,內部使用磚牆隔間,2樓共區分為2房間(房門為木門)、1浴廁。
2. 建築物2樓裝設有2顆住警器,分別位於2樓梯間及起火之房間內。
(二) 災損情形:現場為燃燒2樓房間內小孩玩具,面積約1平方公尺 ,無損失。
(三) 處置應變作為:
1. 滅火:火災發生當下,住戶於1樓聽聞2樓房間內的住警器警報聲響,上樓後透過陽台玻璃窗發現2樓內房間有濃煙伴隨火光,隨即至1樓取用螺絲起子從陽台破窗進入,並由鄰居協助以滅火器撲滅火勢。
2. 通報:屋主聽到住警器警報聲響,急於由客廳上樓破窗以察看房內狀況,未能於第一時間通報消防隊,是由鄰居協助通報119前往救災。
3. 避難:於消防隊到達前由鄰居滅火,無避難情形。
六、防範對策暨宣導事項:
(一) 符合消防法第6條第5項之未達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場所(即非大樓式之住宅場所,如透天厝、老舊公寓……等)應加裝住警器,可於火災發生初期偵知並發出警報聲響,讓住戶能即早發現火災,並進行通報、滅火及避難等相關積極應變作為。
(二) 火災發生時,首要應確認自身安全(屋外或在火勢不會延燒的安全處所)再行報案,報案時應詳述地點位置及有無人員受困,以利消防人員於第一時間進行搶救。
(三) 住家平時應製作家庭逃生計畫,劃定兩條以上的逃生路線及兩處以上逃生出口,並定期進行演練及規劃屋外的安全避難處所,以利火災發生時人員清點與集合。
(四) 勿於住家內逃生口、梯間、通道及陽台堆積易燃物品及雜物,以免影響逃生動線,並定期檢視住家內逃生動線是否通暢。
(五) 家庭建議可自設滅火器並穢顑鬌膃茤魒ㄢB,每位家庭成員均要熟悉使用方法並請注意滅火藥劑的檢驗期限,家庭內的裝潢,如地毯、窗簾、布幕應以不燃材料裝潢,避免使用易燃材料。
(六) 宣導家庭內成員的用火用電安全,如下:
1. 防火教育應從小養成,並將火源的正確使用觀念向下紮根,打火機等火源應置於孩童不易取得之處。
2. 如有抽菸習慣,確認菸蒂有無完全熄滅,避免於屋內或臥室抽菸。
3. 避免同時將多樣電氣設備使用於同一個多種插座內,以防用電量過載導致引火,插座應定期檢查是否有積汙,電線是否有老舊破損、避免電線綑綁。
4. 家內如果有安置神龕,由於燈座長期使用,應定期檢視電線是否有過熱破損,神龕周圍避免放置紙錢、香品等易燃物品。
5. 廚房如有烹煮食物時,人員離開前應先關閉火源,避免造成無人看管導致乾燒引火。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作動案例
壹、案由:大園分隊轄內住宅火警,由於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下簡稱住警器)警報作動,讓住戶提前察覺火災發生,在火勢尚未擴大前,使用滅火器撲滅火勢。
貳、案例:
一、 發生時間:106年4月12日17時�
二、 發生地點:桃園市大園區○○路住宅
三、 死傷情形:無人傷亡
四、 起火原因:以小孩玩火引火之可能性較大
五、 火災概況:
(一) 建築物概況:
1. 現場為地上4層RC構造住宅,起火樓層為2樓房間,內部使用磚牆隔間,2樓共區分為2房間(房門為木門)、1浴廁。
2. 建築物2樓裝設有2顆住警器,分別位於2樓梯間及起火之房間內。
(二) 災損情形:現場為燃燒2樓房間內小孩玩具,面積約
(三) 處置應變作為:
1. 滅火:火災發生當下,住戶於1樓聽聞2樓房間內的住警器警報聲響,上樓後透過陽台玻璃窗發現2樓內房間有濃煙伴隨火光,隨即至1樓取用螺絲起子從陽台破窗進入,並由鄰居協助以滅火器撲滅火勢。
2. 通報:屋主聽到住警器警報聲響,急於由客廳上樓破窗以察看房內狀況,未能於第一時間通報消防隊,是由鄰居協助通報119前往救災。
3. 避難:於消防隊到達前由鄰居滅火,無避難情形。
六、防範對策暨宣導事項:
(一) 符合消防法第6條第5項之未達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場所(即非大樓式之住宅場所,如透天厝、老舊公寓……等)應加裝住警器,可於火災發生初期偵知並發出警報聲響,讓住戶能即早發現火災,並進行通報、滅火及避難等相關積極應變作為。
(二) 火災發生時,首要應確認自身安全(屋外或在火勢不會延燒的安全處所)再行報案,報案時應詳述地點位置及有無人員受困,以利消防人員於第一時間進行搶救。
(三) 住家平時應製作家庭逃生計畫,劃定兩條以上的逃生路線及兩處以上逃生出口,並定期進行演練及規劃屋外的安全避難處所,以利火災發生時人員清點與集合。
(四) 勿於住家內逃生口、梯間、通道及陽台堆積易燃物品及雜物,以免影響逃生動線,並定期檢視住家內逃生動線是否通暢。
(五) 家庭建議可自設滅火器並穢顑鬌膃茤魒ㄢB,每位家庭成員均要熟悉使用方法並請注意滅火藥劑的檢驗期限,家庭內的裝潢,如地毯、窗簾、布幕應以不燃材料裝潢,避免使用易燃材料。
(六) 宣導家庭內成員的用火用電安全,如下:
1. 防火教育應從小養成,並將火源的正確使用觀念向下紮根,打火機等火源應置於孩童不易取得之處。
2. 如有抽菸習慣,確認菸蒂有無完全熄滅,避免於屋內或臥室抽菸。
3. 避免同時將多樣電氣設備使用於同一個多種插座內,以防用電量過載導致引火,插座應定期檢查是否有積汙,電線是否有老舊破損、避免電線綑綁。
4. 家內如果有安置神龕,由於燈座長期使用,應定期檢視電線是否有過熱破損,神龕周圍避免放置紙錢、香品等易燃物品。
5. 廚房如有烹煮食物時,人員離開前應先關閉火源,避免造成無人看管導致乾燒引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