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火災預防科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消防安全設備檢查)證明申請書
備註:
一、申請方式:
一、申請方式:
- 親自辦理:至本局2樓-火災預防科提出申請。
- 郵寄辦理:郵寄至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2樓 火災預防科」。
- 申請做為市府各單位評鑑依據,請檢附相關單位函文及管理權人身分證影本。
二、本證明書請檢附-管理權人身分證影本,於提出申請後約需7~10個工作上班天。
三、查詢電話(03)337-9119轉火災預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