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5-10-22
發布單位 火災預防科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消防安全設備檢查)證明申請書

備註:
     一、申請方式:
  • 親自辦理:至本局2樓-火災預防科提出申請。
  • 郵寄辦理:郵寄至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2樓  火災預防科」。
  • 申請做為市府各單位評鑑依據,請檢附相關單位函文及管理權人身分證影本。
二、本證明書請檢附-管理權人身分證影本,於提出申請後約需7~10個工作上班天。
   三、查詢電話(03)337-9119轉火災預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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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消防安全設備檢查)證明申請書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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