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危險物品管理科
為防瓦斯氣爆|桃園市政府補助中低收入戶更換具超流遮斷功能之瓦斯壓力調整器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液化石油氣壓力調整器(具超流遮斷功能)補助
民眾申請流程
① 確認申請資格
符合本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原則以65歲以上長者為優先補助對象,針對家中原有液化石油氣壓力調整器未具超流遮斷功能,且未附加超流遮斷裝置者,每戶最高補助1,500元,每戶以補助1次為限,預計補助1,333戶,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② 向轄區消防分隊登記
符合資格者向轄區消防分隊登記申請。
③ 聯繫合法業者安裝
登記後於14日內自行尋找合法業者(瓦斯行),完成具超流遮斷功能之壓力調整器安裝。
④ 備妥文件送件
安裝完成後,備妥相關申請文件,送至轄區消防分隊審查;亦可委託安裝業者協助彙整及代為送件。
⑤ 審查通過後撥款
經審查通過後,補助款最高1,500元,匯入申請人本人名義之金融機構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