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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率: | 160 | 回應數: | 2 |



發表日期 : | 2022-01-17 09: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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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 洪先生 |
內容 : | 桃園市龜山區*路口,有消防栓漏水,請派員維修,謝謝 |



回應日期 : | 2022-01-18 13: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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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人 : | 管理者 |
回應內容 : | 管理員已請業務單位回覆您的寶貴意見,近期請留意訊息,謝謝 |
回應日期 : | 2022-01-20 14: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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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人 : | 災害搶救科 |
回應內容 : | (一)依據自來水法第46條規定略以:「自來水事業應配合公共消防設置救火栓。...。」、消防法第17條規定略以:「....;其保養、維護由自來水事業機構負責。」,消防栓保養、維護係屬自來水公司之權管。 (二)另您所提地點之消防栓,經查目前無漏水之情形。 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順心如意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局長 謝呂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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