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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 : | 2021-12-27 16: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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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 阿呈 |
內容 : | 1.請問室內儲存場所內存放危險物品可否用棧板堆疊呢?有限制高度嗎? 2.架台的防止墜落措施是什麼?可以自己增設架台嗎? |



回應日期 : | 2021-12-30 08: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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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人 : | 管理者 |
回應內容 : | 管理員已請業務單位回覆您的寶貴意見,近期請留意訊息,謝謝 |
回應日期 : | 2022-01-04 19: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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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人 :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危管科 |
回應內容 : | 有關台端詢問室內儲存場所可否使用棧板堆疊公共危險物品問題,因室內儲存場所內已有高度限制,並無限制以棧板堆疊公共危險物品,但應確保不致造成傾倒或翻覆之情形。另有關架台防止掉落裝置,係指為防止地震因素造成儲存物品自架台掉落之裝置,如設置柵欄或加裝橫條等。如室內儲存場所之架台符合上述規定,得自行增設。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敬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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