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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 : | 2021-10-15 15: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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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 阿呈 |
內容 : | 室外儲存場所:位於建築物外以儲槽以外方式儲存六類物品之場所。 室內儲存場所:位於建築物內以儲槽以外方式儲存六類物品之場所。 1.不同防火區劃內的公共危險物品管制量要合併計算嗎?還是分開計算? 2.室外儲存場所化學品彼此可以分開存放嗎?彼此距離多少,管制量可以分開計算? |



回應日期 : | 2021-10-20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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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人 : | 管理者 |
回應內容 : | 管理員已請業務單位回覆您的寶貴意見,近期請留意訊息,謝謝 |
回應日期 : | 2021-10-22 11: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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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人 : | 本局危險物品管理科 |
回應內容 : | 有關台端詢問公共危險物品之管制量於不同防火區劃應分開計算。另關於室外儲存場所之公共危險物品應於圍欄區劃內存放,其管制量合併計算。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敬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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