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火宣導義消

為配合內政部消防署加強推動『住宅防火對策』及『社區防火宣導組織』計畫,本局於88年3月12日首先成立「龜山區防火宣導大隊」後,陸續於各行政區(時為鄉鎮市)成立12支分隊。
本市自升格後,於106年1月19日正式聘請黃簡美桂女士擔任本市首屆義消防火宣導大隊長職務,並於106年5月12日成立「復興防火宣導分隊」,本市13個行政區均有所屬的宣導分隊,成軍以來宣導績效有目共睹,獲得一致好評,對推展火災預防工作及提升消防形象著有功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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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隊長 黃簡美桂 國際獅子300G2區 創區總監 桃園市政府顧問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 常任委員 桃園市社會處救助金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 委員 桃園市絕代風華婦女領袖層峰會 總召 全國獅子會創會會長協進會 榮譽理事長 國際獅子會300G2區創會會長聯誼會 榮譽理事長 桃園市鳳凰獅子會 創會會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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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 | |
(一) | 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或依法領有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大陸地區 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
(二) | 居住當地且未參加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 |
(三) | 中華民國國民十年內或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在臺 期間,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但中華民國國民因過失犯 罪或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
擔任顧問者,不受前項第二款規定之限制。
具備第一項規定資格之退役替代役消防役役男,得優先遴聘擔任義勇消防人員。
更新日期: 202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