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液化石油氣




內容 : | 相關連結http://210.69.173.51/ 依據消防法第15條之2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9條之1至之3,針對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應備妥相關資料並定期(每年4月及10月)向轄區消防機關申報。內政部消防署即建置「液化石油氣零售業營運資料申報暨容器安全管理系統」,提供全國各瓦斯行利用該系統完成下列各項資料之建置作業,俾利各縣市消防局查核申報情形: 一、容器儲存場所管理資料。 二、容器管理資料。 三、用戶資料。 四、液化石油氣分裝業者灌裝證明資料。 五、安全技術人員管理資料。(需受講習訓練合格並領有證書始得充任;每2年應接受複訓1次) 六、用戶安全檢查資料。(包括用戶地址、檢測項目及檢測結果) 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證明文件。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資料。 因此,請本轄各瓦斯行多加利用消防署建置之系統,自主妥善管理容器、用戶、定型化契約及安全技術人員等相關資料;另針對定型化契約之簽訂,應填寫「液化石油氣分銷商簽訂定型化契約清冊」(如附件)備存及管理,俾供本局人員查核。 注意事項: 一、各瓦斯行使用該系統無需下載或安裝,只要於網際網路瀏覽器直接輸入網址:http://210.69.173.51/,就可連線至該系統。。 二、各瓦斯行註冊須以「統一編號」註冊,註冊後是無法馬上使用,平日要等個約半天,經內政部消防署人工審核後才可啟用。 三、申請帳號如有問題可電洽02-81959119#9317 內政部消防署黃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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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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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