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持冷靜 2.清楚說出事發現場地址 3.如事故現場不易尋找,需說出附近明顯容易找尋的地方 4.說明事故發生類別 5.如涉及傷病者,請簡單說明傷者當時情況或提供病者有關病歷。 6.提供聯絡電話。
緊急危難時手機直撥「112求救」 緊急危難時,若所在地手機門號沒有訊號,無法正常撥號求救,而訊號顯示「僅可撥打緊急電話」,可直撥「112」,經由其他行動電話網透過語音系統項「119」消防局或「110」警察局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