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擊收合 火災調查-可以隨意進入火災現場嗎? 什麼時候可以開始整理、恢復火災現場?
    • 一、檢察、警察或消防機關得封鎖火災現場,於調查、鑑定完畢後撤除之。火災發生後經當地消防分隊開具「火災現場保持完整通知書」予火災受災戶者,如火災現場尚未完成調查、鑑定,應保持現場完整,非經調查、鑑定人員之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入或變動。
    • 二、火災現場勘察完畢者,當地消防分隊將開具「火災現場勘察完畢通知書」予火災受災戶,將火災現場交還受災戶處理。
  • 點擊收合 如何申請救護服務證明及救護紀錄表?
    一、凡經本局救護車載送之緊急傷病患,皆可至本市各消防分隊申請救護服務證明及救護紀錄表,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 傷病患本人申請:
    1.  申請書
    2.  具相片之身分證件正本
    (二) 非傷病患本人申請:
    1. 申請書
    2. 委託書
    3. 申請人具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
    4. 傷病患具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如傷病患已往生,則檢附其死亡或除戶證明等文件)。
    二、作業時間:
    (一) 救護服務證明:隨到隨辦,即時取件。亦可於線上申請、線上查詢: https://ecloud.tyfd.gov.tw/FireTaoyuanCloud/FireTaoyuan/PublicApplication
    (二) 救護紀錄表:僅供書面申請,1~3天,俟完成後會通知申請人領取。
  • 點擊收合 請問消防局宣導民眾學習CPR+AED的活動為何?
    • 一、本局自101年起迄今持續推動「119CPR便利學習站」,每週一19時只要3人以上,可至本市轄內各消防分隊免費學習90分鐘之CPR加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的急救課程。
    • 二、於本市八德區訓練中心暨防災教育館內建置救護常識QA數位互動學習區,導入CPR直覺式教學及運用AR(擴增實境)科技輔助,使操作者能接受即時回饋,提升學習精準度;另針對消防人員的救護教育訓練,該館亦規劃設置高擬真情境教室、實境模擬救護車艙及數位化之學科教室,使消防人員務求精益求精。
  • 點擊收合 報考消防人員有年齡限制嗎?
    有關報考消防人員相關年齡限制為:
    • 報考中央警察大學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之年齡限制:25歲以下。
    • 報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消防警察類科年齡限制:18-37歲。
    • 報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消防警察類科年齡限制:18-37歲。
  • 點擊收合 消防人員執行職務不慎受傷,有何補助?
    本局將主動派員前往慰問及關心因公受傷之消防人員,並協助申請「桃園市消防人員安全基金」、「財團法人消防發展基金會」慰問金及醫療照護等補助項目。
  • 點擊收合 消防通道劃設規定?
    • 一、消防通道:係指本市現有道路「寬度介於3.5至7.5公尺」,距離有人居住或使用之建築物140公尺以上道路(囊底路需達140公尺以上;活巷則需達280公尺以上),路面上標示「消防通道」字樣。
    • 二、紅線劃設:紅線之劃設係屬交通局、各區公所權責(路權機關);惟消防通道不一定要劃設紅線,故無強制力。
    • 三、消防通道劃設流程:本局接獲申請劃設消防通道案件時,先派員至現場量測評估是否符合劃設規定,再將評估結果提供予區公所,由其邀集本局、警察局、交通局、里辦公處等相關單位辦理現場會勘,經確認有劃設必要時,方由區公所進一步於路面繪設「消防通道」字樣。
  • 點擊收合 民眾是否可以取用消防栓的水?
    • 一、消防栓的水供消防員在搶救災害時使用,民眾不可擅自取用。
    • 二、如民眾未經自來水事業許可私自取用消防栓水源,其行為係觸犯自來水法第 98 條之竊水罪。
    • 三、依自來水法第98 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未經自來水事業許可,擅自開啟消火栓取用自來水者。但因消防需要而開啟不在此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 點擊收合 消防栓可以遷移或設置?要如何申請?
    消防栓之保養、維護由自來水公司第二區管理處負責,民眾可逕自洽詢該管理處03-4643131或可留下申請人電話、地址、遷移(或增設)地址,消防局可協助函轉自來水公司辦理相關事宜。
  • 點擊收合 如果發現消防栓漏水了,該如何處理?
    • 一、    撥打1910自來水公司維修專線。
    • 二、    撥打1999或119反映,或親自前往附近消防分隊,轉知自來水公司處理。
  • 點擊收合 消防栓前可以停車嗎?
    •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在消防栓前停車,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 二、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