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火災預防科
圖說審查暨竣工查驗
一、依據消防法第10條暨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相關事項辦理。
二、本市業已升格,為提供更便捷服務,本局業與台北市及新北市通用會審會勘系統。
三、本局線上申辦系統,請至網頁http://safeap.tfd.gov.tw下載使用。
四、本局線上申辦系統需至本局火災預防科申請帳號權限,相關應檢附資料請至附件下載開通使用。
五、線上掛件系統相關檢附文件為電子上傳,請各設備公司特別注意掛件資訊,若掛件檢附資料有所缺漏,本局承辦人員將通知 貴公司後辦理退件,請 貴公司重新掛件。
六、請辦理「竣工審查」之設備公司特別注意,於掛件時需同步上傳消防安全設備之「測試照片」,本局始受理掛件。
七、系統內之「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概要表」及「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請於「檢附資料」區以掃描檔上傳。
八、圖說審查及竣工查驗所需檢附相關文件如附件下載。
本局圖說審查暨竣工查驗系統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