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2-08-15
發布單位 大溪分隊

111.08.15大溪義消分隊8月份常年訓練-災情查報訓練

  為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三十條所規定之災害查報及通報工作,於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能迅速傳遞災情,掌握災情,採取必要之措施,以期減少生命財產損失。

      大溪義消分隊於8月15日常年訓練編排災情查報訓練,期望義消人員當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能主動前往村里加強防災宣導,提醒民眾提高警覺,若發現災害應將災害訊息通知隸屬消防分隊,並作適當的處置,得以最大的保全居民的生命財產,讓災害造成的損失因為災情查報的動員而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