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2-04-26

爆竹煙火檢舉

爆竹煙火皆是含有火藥成分的危險物品,若是儲存或使用不慎,不僅會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傷,還有可能引起火災災害。
如發現非法製造、儲存爆竹煙火或販賣未附有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請撥打119電話檢舉,本局受理檢舉案件將於以保密。
檢舉非法製造或儲存爆竹煙火經查屬實者,最高可獲新台幣15萬元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