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2-04-25
發布單位 政風室

端午佳節將屆,為維護本局廉潔形象,請同仁確實遵守「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規範」,並落實相關登錄作業。

1.端午佳節期間請同仁確實做到「不送禮」、「不收禮」及不接受招待邀宴」等規定,各主管應以身作則。如遇有與機關職務上具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餽贈財物、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陳機關首長及知會政風室辦理登錄,無法退回時,應於受贈之起起3日內,交政風室處理。若有相關廉政倫理疑義,請聯絡政風室協助處理。
2. 請各科、室、中心及各大隊主管利用各種集會或座談會對所屬加強宣導,遵守「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並踴躍至「e等公務員+學習平台(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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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同仁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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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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